父母太奇葩,社会要及时补位

  铁洛

狠心的李妈妈虐待亲生女儿,不仅长期强迫女儿乞讨,而且不保证女儿饮食。更过分的是,她还多次置女儿走失而不顾,并狠心地对其殴打。

这名妈妈近日涉嫌虐待罪被判刑并撤销监护权。该案也是厦门市法院受理的首例因妈妈虐待孩子而被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9月13日《海峡导报》)

虎毒不食子,这名母亲的行为简直让人无法评价!她不仅将年幼的孩子当成敛财的工具,还对她长期殴打,不给她吃饱吃好,摊上这样的母亲,真的让人心疼孩子!庆幸的是社会组织及司法机关及时为孩子撑起了保护伞,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孩子目前由社区居委会委托厦门市社会福利院照料。

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少数家长的“奇葩”程度确实超乎我们的想象。比如前几年,媒体报道某些地方有父母强迫两三岁的孩子卖花,卖不完就揍,当年相关部门也介入干预,不过主要是以调查劝导为主。要说劝导当然也是必须的,可是,对于那些狠得下心来逼幼童赚钱的家长来说,仅仅是“劝导”能否让他们良心发现还很难说。如果劝导之后能够持续跟进,发现家长再作出侵害孩子权益的事情,能果断动用法律武器,想必他们也不敢造次。

有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觉得“我的孩子我做主”,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更离谱的是2013年南京女童饿死案中的被告,自己出门,将两名孩子锁在屋内,导致孩子活活饿死,惨剧骇人听闻。所以说,尽管父母是孩子最主要的责任人,但如果碰到一些奇葩的父母,社会一定要及时补位,也完全可以及时补位。

当然,撤销监护只是第一步。我们希望司法刚性能唤醒李妈妈心灵深处的母性,让她在狱中深刻忏悔,在今后的日子里弥补孩子缺失的母爱,也希望居委会和福利院能够加倍呵护可怜的孩子,让她在大家庭里感受到家的温暖,平安、快乐、健康地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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