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杂说”之一百九十一:《小孩子日记家长看了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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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日记家长看了白看?》

“父母偷看孩子日记涉嫌违法。”

依据这一规定,除非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可由父母、监护人代为拆阅以及对追查犯罪的需要,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拆阅。

对此,法官说:

“首先,偷看、私拆的情节如何认定和举证是很困难的;其次,谁来主张权利呢?未成年人起诉要法定代理人,难道让家长代理孩子来告自己吗?在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措施和机构不完善时,未成年人能去哪儿诉苦?偷看孩子隐私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法律都没有给出明示。虽然这种条款体现的是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立法精神,但纯属空谈,落不到实处,也起不到约束作用,最终结果还可能是偷看就偷看了。这种倡导性的法律不会有实质意义。”

从家庭教育的角度看,家长偷看孩子的日记是为了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了解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前提。从积极的方面说,要通过看孩子的日记了解孩子,表明家长还关心孩子,希望孩子走正路,不要走邪路。这一点还应该肯定。

但是,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只有依靠“偷看孩子的日记”才能做到,这反映一些家长:

一是不相信孩子。俗话说,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认为孩子不告诉家长的就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其实,这是偏见,是以偏概全。

二是平时不关心孩子。孩子心里想什么,有什么思想动向,会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地表现出来,总是会有蛛丝马迹。家长平时多用心观察,多跟孩子交流、沟通,孩子总是会有所流露,家长会觉察孩子的思想苗头的。无需采取这种不大光明正大的手段。

三是家长对孩子管教、限制过严、过苛,就像警察管小偷那样,对孩子缺乏必要的理解和宽容,失去了孩子的信任。孩子有话不会跟家长说,有不明白的事也不会跟家长一起探讨,有困惑也不会请教家长给予解惑。

当家长不了解孩子的时候,最好不要偷看孩子的日记。应该首先反省自己对待孩子的态度,要信任、尊重孩子,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把孩子当成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设法取得孩子的信任。孩子一旦把家长当成可以信赖的朋友时,孩子会主动地向家长透露自己内心的秘密。

企图通过“偷看”孩子的日记了解孩子,绝不是“上策”。一旦偷看行为被孩子觉察,便会引起孩子极大的反感。要重新取得孩子的信任,恐怕再付出十倍的努力也难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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