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宝宝被连续掌掴哭闹不止,当妈的真不能这样做!

文/河南商报记者 张成诚 王苗苗

首席记者 宗雷 宋晓珊

近日,《南国早报》报道了广西钦州一女子用手连续掌掴婴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一女子怀抱婴儿,前面凳子上放着一碗粥;女子用力连续掌掴婴儿的脸后,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经查证,这段视频拍摄于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28日上午,钦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当事人黄某进行了约谈。

原来,12月25日下午,黄某抱着5个月大的儿子喂粥,由于儿子一直哭闹,恼怒之下,她动手了。事后,黄某非常懊悔,并保证以后不再打孩子,还签下了反家暴保证书。

又是一起打亲生孩子的案件,而且还是这么小的婴儿,怎么忍心下得了手呢?

签下了反家暴保证书,有用吗?

发现有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1.及时制止并报警。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发现儿童正在遭受家庭暴力,请及时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请拨打110报警,必要时请警察出具家暴告诫书。

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的,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2.及时向基层社会组织寻求帮助。受害儿童的近亲属、邻居、老师、同学都可以向受害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做好对监护人的反家暴宣传。明确告知监护人,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3.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儿童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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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宗雷 编辑/王国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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