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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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谢汶青

这个问题跟孩子的父母素质和责任心有着很大的关系。

1.理论上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亲情关系没有解除

看过一组调查数据:离婚的夫妻有孩子的,每六对中只有一个父亲在离婚的时候选择要孩子。

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孩子基本都是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很多人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离婚后一起共同抚养孩子。

可是,孩子的父亲很多在离婚后消失得,不管的很多。

按理来说,离婚离的只是夫妻关系,不是亲子关系。离婚后的父母对孩子也都是有抚育责任的。

所以在我的认知中,离婚后只要是父母,即便没有抚养权的哪一方依然对孩子应该尽到抚养义务。

离婚是因为你们夫妻关系恶化,孩子和父亲,和母亲的亲子关系并没有因为夫妻离婚而解除。

父亲还是原来的父亲,母亲还是原来的母亲,孩子的父母永远是不变的。所以,我认为只要父母责任心强,素质高,认知层次能达到这一层,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2.现实生活中传统思维认为孩子是具有抚养权的战利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价值观往往还停留在农耕时代,在他们的思维观念中,认为孩子就是父母附带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人。

一旦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可能会认为孩子是对方的战利品,离婚时候闹得不愉快,没有拿到抚养权的另一方可能还会示孩子为自己的仇人,既然孩子归你了,那就没有我的事了;

而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会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私有品,用孩子作为报复的一种工具,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给孩子说道另一方的很多坏话,让孩子也去憎恨另一方。

宋丹丹和英达离婚后,英达曾说过:“离婚了,就不要来找我,我不想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受到伤害。”

后来媒体一片讨伐声,英达出来解释自己不亲近巴图的理由是:“对巴图不好,对他的继父不公平。”难怪宋丹丹在微博骂英达“不是人”。

是个人是个父亲估计很难做到这样,找出这样的牵强的理由真的不算是个人。

3.素质高的父母有做到的

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当年离婚那可是闹的人尽皆知,他们夫妻关系恶化到可以做仇人的地步,可是两个人对他们共同的孩子还是做到了共同抚养。

前一段时间,贾静雯和丈夫修杰楷还有前夫孙志浩一起参加了梧桐妹的毕业典礼,最后她还和前夫孙志浩合了影。

不管贾静雯和孙志浩的关系多么的恶劣,可是我们看得出来两个人对梧桐妹都是一样的有爱心,有责任心。

孙志浩在微博曝光的梧桐妹给他的生日祝福,信中梧桐妹用英文对小妈林若亚赞不绝口:“爹地生日快乐,你人生中遇见一个完美女孩,你要好好珍惜她,因为她真的很棒!”

由此可以让我们看出贾静雯没有在梧桐妹面前提说孙志浩当年对她做的那些非人的事情。

梧桐妹还说:爸爸孙志浩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事物。孩子的思想是单纯的,谁对她好就爱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贾静雯还是孙志浩在离婚后都尽到自己做父母的那份责任,给予梧桐妹来自他们的爱。

作家羊羊和前夫离婚后,他前夫每个周都会接孩子去住一天,不管是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孩子生病,上学这些和孩子有关的事情,他的前夫也做得相当的好,这些都是她在文章中写到的。

所以,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这个问题关键是看遇到了谁,素质高,认知层次高的人不但会认可还会用实际行动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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