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如何做父母,家庭教育立法是有益探索

  妈妈因陪娃写作业气到脑梗,一名小学生因压力太大跪求妈妈……近来,不断爆出的类似新闻事件引发全社会思考: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江苏省为此做出了探索。近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拟将每年5月15日所在周设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近百年前,鲁迅写下了名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在当代,一位当上父亲的作家则深有感触地说: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类似的感叹和思考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方面,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几乎众所周知;另一方面,要做称职的父母,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来自江苏省的调查即显示,近半数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约八成家长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借鉴,迫切需要家庭教育服务。

而在立法讨论中,不少代表、委员则指出,眼下家庭教育呈现出两个极端:部分农村的孩子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外出打工,子女处于放任状态;而大量城里的孩子又被父母管得太多,管教强度过大,导致家长和孩子都不堪重负。

江苏就家庭教育立法试图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条例》明确,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确因外出务工等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的,应当委托有能力的监护人。对于留守儿童,家长们可以通过书信、语音、视频等方式与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沟通联系,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这一点意在界定家庭教育的职责。针对很多妈妈经常吐槽“丧偶式育儿”,觉得爸爸分担不够,《条例》规定,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为家庭教育立法会不会趋向于将家庭的责任无限扩大?审视一下不难发现,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各自职责与边界,并努力保障家庭教育的质量,可视为江苏本次立法的初衷。这样一个初衷值得赞赏,也契合现代的教育理念。教育学家当下普遍认为,在现代家庭教育中,政府不应缺席,不过政府的介入不是像父母一样直接参与实施家庭教育,而是通过立法,保障每个家庭获得必要支持,同时对家庭教育工作加以指导,规范家长的行为。家庭教育不再是家门之内的私事,这也正是全国妇联等机构近年来呼吁推动家庭教育国家立法的原因。

要不要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家庭教育关系、规范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家庭教育法,这肯定是一个富有探讨价值的话题。而江苏等地的地方性立法活动,无论得失成败,显然都是宝贵的镜鉴。

舆论已经注意到了江苏本次立法的名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显示这是一部促进型法规,而不是管制型法规。之所以如此,与家庭教育的特殊性有关,法规规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在家庭这样的私密场所,监督和保证执行显然是一个难题。

肯定家庭教育立法的意义,但常识告诉人们,法律并非万能,即使未来国家层面通过了立法,也无法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家庭教育的所有问题。当下家庭教育现状不理想,与不少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低、家庭教育观念落伍直接相关,而要帮助这些家长革新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自然不能单纯寄希望于一部法律。江苏一位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家庭教育立法,能否解决家长在辅导班等方面的疑虑?”这看似一句牢骚,实则表明,有些问题尽管同样属于家庭教育领域,但牵涉甚广,如何解决,实则超过了一部法律的能力。

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三位一体联系注定会越来越紧密。即使是家庭教育领域,哪怕进行了立法,也始终需要三方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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