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童在快餐店就餐,被男童推倒桌子受伤截肢,谁的责任?

前几天中午,东莞的刘女士带着四岁女儿来到一家快餐店就餐。她们在一个角落处找到一张小圆桌,刘女士就让女儿在座位上等着,然后自己到前台点餐。

可没想到女儿突然大声哭喊起来,当刘女士跑到孩子身边时,发现自己的孩子右脚趾头血肉磨糊,刘女士立即把女儿送到医院救治。

但经医生诊断,女儿右脚第三个脚趾头严重的粉碎性骨折,需要截掉处理。刘女士蒙了,孩子究竟是怎么受伤的,为何伤得如此严重?

刘女士来到快餐店翻查事发监控发现,这个罪魁祸首竟然是餐厅内的一张小圆桌。

当时,在那个角落处的小圆桌坐着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小男孩走出去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中间的小圆桌,小圆桌立即倒向一侧,刚好重重地砸在小女孩的脚上。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将快餐店和小男孩家长都告到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中。大家也许要问了,这个案件究竟要追究谁的责任呢?

快餐店是跑不了的。快餐店老板也承认,那张砸人的小圆桌没有固定住。餐厅在经营过程中,没能注意到这个安全隐患,没有作必要的提醒。快餐店承认这个错误。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由于餐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可是男孩女孩的监护人就没一点责任吗?出门在外,家长应该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对于视野中孩子可能遇到的危险,要及时的进行排除和制止。显然,这两名家长都有点疏忽大意。

未成年保护是上了法律的,作为咱们家长带孩子出门的时候,就多了一份责任。遇事一定要多操一点心,不要忘了这个时候不是自己,我们还带了一个小家伙。

原创稿件,敬请关注

标签